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分级与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的要求,我所通过层层遴选,及专家评审组审核评定,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我所成功入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管理人。
此次入选是对我所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肯定,我所将在破产管理相关业务中,承担法律赋予的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