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事务所的行政专员告之我,肖律师今年停止律师执业年检了,正式退休。想起肖汉庭律师今年74岁了,记得我们初次相识与90年代武汉市律师协会组织部分律师去重庆疗养,我们同行。肖律师的学养、人品给我深刻印象,后来大家有缘在天明律师事务所一起共事十余年,作为天明事业的合伙人,肖律师一直致力提携新人,为事务所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肖律师也是武汉地区最早一批的十佳律师,肖律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本着“以法行善”的执业初心,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是律师界同仁学习的榜样。“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希望肖律师常回所看看,也希望事务所同仁不忘肖老律师的教诲。值五一劳动节之际,重刊肖汉庭律师回忆文章以斯纪念律师奋斗的青春。
张文来
今年二月,同学在微信群里送我一副对联,“教师医师律师师师优秀,课本草本法本本本娴熟”,横批是“人中一杰”,并嘱我将人生经历写成自传。对联中“师师优秀”“本本娴熟”应为溢美之词,“人中一杰”更不敢当,但从事过教师、医师、律师倒是事实。年近“古来稀”,回忆一下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似有必要。写写我做教师、医师、律师的一些经历片段,凑成一篇文章,以敬敬爱的师长和亲爱的校友们、同事们。
一、教师
我是1969年到蒲圻县车埠区插队的。干了二年多农活后,生产队长通知我到红菱中学去报到,当一名民办教师。队里按男劳动力给我记工分,学校按月给八元钱生活补贴,我当然十分乐意。到校后,让我当初一年级(只有一个班)班主任,且教授本班语文和其他班的物理(那时好像不叫物理)、音乐课程。
我带的这个班有几个淘气的同学,记得最淘气的一个好像姓徐。他曾公然赤身裸体、一丝不挂的在校门池塘游泳、摸鱼,引得不少学生围观,更有甚者竟在教室墙角小便,至于上课不遵守纪律更不在话下。不知道是否我的知青身份,我当班主任后,他却没干这些事,倒和我十分亲近。一天放学后,他又来到学校,手里提着一条一斤多的小鲤鱼,站在我寝室门口,腼腆地说:“老师,这鱼送给你吃。”我把他留下来,一起到校食堂煎好鱼,加上食堂中午的剩菜剩饭,师生二人共进晚餐,边吃边说笑。此后,他变得十分听我的话,学习也认真了。我又让他当上班干部,为班级服务。一年不到,他被学校评为标兵。
每学期开学不久,校长便布置教师走访学生家庭,其实主要是催讨学费。我班有一名学生(记不得姓名了)住在蒲圻嘉鱼两县交界的地方,离校有五华里距离。他个子矮小,一看就知道是营养不良导致发育欠佳,平时沉默寡言,和同学少交往。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到他家走访讨要欠缴的学费。步行五华里山间小路,来到他所在的生产队,经乡民指点找到他家。只见土坯堆砌的墙一人多高,上盖茅草,屋里黑咕隆咚。我猫着腰钻进门,缓了许久才看清屋角有一中年妇女,头发蓬乱,怀里抱着一岁多的孩子,神情木然地望着我。旁边还有二个三到五岁的幼童,围坐在一个木板钉成的桌旁。桌上有一个黑色瓷碗,碗中不知是干萝卜皮还是什么,孩子们端着碗,喝着碗里的稀粥。一头水牛也系在狭窄的屋里,地上满是稻草,屋里充满牛粪气味。这哪能叫家啊!我的学生见我来访,怯生生地说:“老师,你来了。”我在屋里站了片刻,什么也没说就返回学校了。从此,我再也不到学生家催讨学费,虽然挨了校长的不少批评。
在校期间,除了上课,其余时间便百无聊赖。不知道因何冲动,谱写一首《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奋勇前进》的歌曲,寄给县文化馆竟给发表了。后听说在咸宁地区汇演时,有合唱团演唱这首歌而获奖。县文化馆也因此邀请我到县城参加文艺座谈会(那时好像叫文艺学习班)。会上一些人夸夸其谈我也没认真听,混吃混喝三天后返校。后来文化馆多次来函约稿,我可是江郎才尽,再也写不出他们所要求的东西了。
放农忙假的前几天,校长说县教育局领导和兄弟学校领导一个月后来我校开现场会,我们得准备文艺节目。创作任务交给我,要写一个反映学工学农活动中,阶级敌人肆意捣乱,革命师生坚决斗争的小歌剧。我静下心来,努力完成校长交给的任务。可剧情中的富农分子为什么要对学工学农捣乱,我实在找不出理由。终于写成了剧本,并为唱词谱曲。后来在现场会演出时,竟获得了领导们的热烈掌声。有趣的是我在屋里写剧本时,其他老师在校长带领下,顶着烈日挥汗如雨帮生产队收割早稻。劳累一天回校时,看我悠闲地坐在阴凉处,不少人都投来嫉妒的目光。
73年,文革十年中唯一一次大学考试招生,公社推荐了三个人参加考试,很荣幸我是其中之一,另两位是刚从部队退伍回乡的青年。公社对我的要求是给二位青年文化辅导,以保证他们被大学录取,我当然从命。谁知其中一位小学时也未认真念书,另一位可能有初中水平,我硬着头皮为他们讲语文、补数学,也不管他们能否听懂。招生考试结束后,一位进了长沙铁道学院,另一位进了华中师范学院。他们的辅导老师却名落孙山。原因读者们知道的。
受此打击,我毅然离开了红菱中学返回武汉,当起留城青年。一邻人见我无所事事,介绍我到居仁门中学当代课老师。教导主任安排我教两个年级的生物课(当时也好像不叫生物课),对我的要求是上课时要约束学生不要跑出教室,其他没什么要求。为了完成约束学生不要跑出教室的任务,我使出浑身解数,从达尔文进化论的遗传和变异,讲到一根烟中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头牛(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每天如此胡诌,混过每节课的45分钟。可能讲的内容还有吸引力,绝大多数学生竟不跑出教室,教导主任比较满意。
后来我被编到初三年级办公室。一位20多岁的女数学老师学历是初中毕业,为初三学生讲授平面几何实在是勉为其难。教材中有的练习题她也不会做,不时向我请教,我也耐心地为她讲解。听完我的讲解后,她便走进初三年级教室现买现卖。
我实在厌烦了这样的工作,便辞职不干回到家里。当时吴衍茂校长(也可能是总支书记,后调11中任校长,11中成了省重点中学)亲自来我家,要求我父亲劝我返校工作,并说转为正规编制极有可能。父亲做了大半辈子小学教师,也不希望我从事吃粉笔灰的工作,便以“儿大不由父”的理由婉拒了吴校长的要求。从此,我的教师生涯便终止了。虽然做律师后,为中专自考生授过法律课程,那也只是业余了。
二、医师
这还得从教师说起。在红菱中学百无聊赖的日子,总想再干点什么打发时间。一次到县城逛书店,也无吸引我的书籍可买。突然发现书架上有全日制大学中医教材,随手翻阅一本《中医学基础》,里面阴阳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内容立即引起我的兴趣。拿出学校发给的生活补贴,购得五、六本教材回校。授课之余,阅读中医教材以作消遣。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深感古老中医学理论的博大精深。其中对天、地、人及其运动规律的认识,使我惊诧二千多年前刚刚告别茹毛饮血的人类能有如此思想高度和精深洞察力,阅读中医著作便成了我的一个嗜好。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提倡“知行合一”,在学完中医学教材后,便萌生出为人治病的想法。
我一亲戚住武昌巡迴街,居委会主任是位五十多岁的老年妇女,患头痛近十年,每当发作,痛不欲生。我毛遂自荐为其诊治,经望、闻、问、切四诊后,断定其病机为肝风上扰,瘀血阻络,给其开出平肝熄风、活血通络的药方,嘱其按时服用。二个多月后又遇见她,她兴奋地告诉我,服药后头痛大减,虽未断根,但发作次数明显减少。我开的药方她视为宝贝保存着,每当头痛将要发作,便依方购药服用。牛刀小试便有如此效果,我的信心足了。武昌龙华寺一常姓老尼,年逾七旬,发热数日,尿赤似血,饮食少进,气息奄奄。刚巧我因故来寺中,寺中有人知我懂医,便央我试为诊治。经询问病情,望舌切脉后,对其病机已了然于胸。我用中医古籍《小儿药正直诀》中的导赤散为基础方,随证加入数味药,嘱老尼的徒弟煎药为茶,口渴便饮。经数日调理,老尼竟然痊愈。
79年,邓小平恢复工作不久。针对全国中医药人才奇缺状况,指示卫生部在全国范围考试招收中医师、中药师1万名。我获知后,立即到卫生局报名参考。经过中医学理论基础、中药学、方剂学和内、妇、儿临床的初试后,进入了复试。复试为命题论文一篇,另加面试。我的面试主考官是湖北名医章真如老先生。他考我汉代医圣张仲景六经辩证的内容和要点,我不慌不忙为他一一道来,只见他不时微笑点头。参考人员多为基层中医,初试后大多数人无缘参加复试,经复试后所录取的便寥寥无几了。谁知我竟侥幸得中。
市卫生局中医处因我无执业经验(不知我已无照无偿行医数年),便把我分派到洪山区卫生院工作。其他录取者皆进了市级综合医院和市中医院。不过待遇仍按卫计16级给予。月工资从做工时的38元7角4分,调至48元,省卫生厅颁发中医师职称证书,并从集体所有制工人转为国家技术干部。从此开始了我正式医师的生涯。
卫生院工作清闲,我用诊余时间研读《黄帝内经》中的七篇大论,并写成《浅论胜复》论文一篇。寄交武汉医师进修学院《内经》教研组,老师们认为论文有深度,推荐至武汉《内经》研究会作专题讲座。是日,市卫生局主管中医的副局长,中医处处长及市各医院中医科主任医师集于一堂,我用近2小时宣讲、阐释我论文中所涉及的运气学说,并提出我的观点和认识。该篇论文已被《中医学术争鸣》第6卷87年第1期收录刊登。
随着现代医学日新月异,中医继承和发扬工作相对滞后,中医已被边缘化而日渐式微。甚至有人开始争论中医的存废问题。我十分痛心,但又无力回天。90年,我从医11年后,毅然辞去了中医工作岗位,当上了律师。
三、律师
可能是嗜学成瘾,在参加五年制中医学历教育的同时,听说司法部开办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我又报名参加学习。两年后既获得中医大学文凭,又取得法律培训的结业证书。88年司法部组织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我在江汉区司法局报名参加。这一次让我知道了为什么把律师资格考试称为天下第一难的考试,许多考题令人不知如何下笔回答。我硬着头皮做完了法学基础、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律师实务等试卷,心里一点底也没。那年江汉区考生四百余人,发榜时,考试合格获得律师资格的仅为两人,我以平均65分的成绩侥幸成为其中一人,获湖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
进入律师事务所不久便遇到一起诈骗案。这可不是路边假民工谎称拆房获得宝物出售那样简单。湖南某市公安局劳动服务公司一伙人与澳门不良之徒,利用一国字头公司的武汉分公司领导创汇心切,内外勾结,精心设置圈套,骗走该公司人民币二百余万元(其手段之高明,情节之离奇曲折,略加整理可成中篇小说)。我接受该公司委托后,立即决定向湖北省公安厅报案,省公安厅指定武汉市公安局经侦队受理侦破。抓捕作案人员是破案关键,可当时公安部有规定,公安机关跨省抓人要经当地省级公安机关同意批准。武汉经侦队一位科长是侦破组的组长,在湖南某市安顿下来后,即赴湖南省公安厅办理批准抓捕手续。第二天他返回驻地,神色沮丧。原来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办认为该案系正常买卖合同纠纷,不属刑事犯罪,不批准抓捕涉案人员。侦破组商议决定,由我和组长再赴湖南省公安厅交涉。来到法制办,负责接待的一位副处长约莫三十岁出头,系西南政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办公室还有数位工作人员。我从刑法学中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谈起,结合本案涉案人员的作案手段,情节及后果侃侃而谈,还不时回答对方的质疑,颇有点“舌战群儒”的味道。经过一个多小时辩论,副处长和他的同事们认同本案系名为买卖,实为诈骗的犯罪,且涉案金额巨大,后果严重。湖南省公安厅终于同意抓捕涉案人员,并为我们办理批准手续。其后,实际抓捕的难度之大,侦破工作之复杂,因篇幅有限,不作赘述。
九十年代初,立法机关将拥有巨额财产而说不清来源的行为入刑定罪。法条刚颁布,湖北省首例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慕名请我为其担任辩护人。当时仅有人大立法,无相应司法解释可依,也无相关案例作参照。受理该案后,我只能揣度立法本意,探究犯罪构成要件,并多次深入被告人单位和相关部门调查走访,会见关押的被告人,形成了最终的辩护意见。在庭审时与公诉机关出庭人员唇枪舌战,展开激烈辩论,最终法庭采信了我部分辩护意见,作出从轻判决。开庭数日后,被告人释放出狱。由于该案是湖北省首例,又是立法不久的新型案件,省司法厅郑副厅长(也系中南政法学院法学教授)将我叫到办公室交流辩护心得,并留下我的辩护词用作教学参考资料。不久,他又推荐我为省法学会会员,并在该学会刊物《法学研究》上刊登我书写的辩护词。我对此类犯罪的辩护心得也在《律师世界》杂志发表。
九十年代末(我记不清准确年份),江汉区人民政府聘任我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在担任顾问期间,我为政府依法行政献策,代理政府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参加政府招商引资合同谈判,参与政府社会维稳工作,获区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好评。
因工作小有业绩,99年被评为武汉市第三届十佳律师,同时被选为武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聘我为首届仲裁员。
不知不觉已入暮年,回顾人生历程感慨良多。佛经中有六道轮回之说,除能修成正果成佛之外,其余生命体的前世今生便在这六道之中。修得人身实属不易,应该珍惜。生命的历程可以不辉煌,可以不精彩,但必须充实,方不枉在人世间走一遭。年轻时要学习,要奋斗,不能浑浑噩噩,如行尸走肉一般。反躬自问,自思已尽力了。如今赋闲在家,每日坚持读书千字以上,赵朴初先生题字的《古文鉴赏辞典》购回多年无暇研读,现在已从先秦读到宋金了。读书的乐趣难以言表。旅游也是我另一乐趣。我不愿随旅行社出行(出国游除外),束缚太多。而驾车出游,随心随意,既可“停车坐爱枫林晚”,兴奋时还可“老夫聊发少年狂”,在高速公路飙车(曾被罚钱扣分)。天地有大美,游遍祖国名山大川是我的心愿,但愿上苍眷顾,能假我以时日,遂我心愿。
“三师”经历片段如实记述,聊博读者一阅。同学送我的对联对仗工整,平仄也讲究,颇费心思,再此感谢同学,但联中缪赞使我惶恐。随手写来,已觉文字臃长,就此搁笔。
作者:肖汉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