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我所曾予律师作为主讲之一受邀参加武汉市青年律师工作组2018年第三期“培训+主题+分享”活动,此活动在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武汉市青年律师工作组的三十二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由英达律所的文柳律师主持,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金路律师,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曾予律师,长江日报法治传播中心新媒体编辑、武汉政法编辑王静文主讲。
本次活动上我所曾予律师主讲的是出庭技能培训,让我们跟着曾律师深入了解出庭的各个技能。

曾予律师一开始以“一个人和三个人的游戏”比喻律师出庭的过程,然后讲授了出庭的理念、标准化的庭前准备流程、庭审各环节要义和庭后工作等主题。
(一)出庭理念
曾律师建议,律师出庭要根据不同的庭审阶段,确定不同的庭审目标。在庭审的法官提问环节,律师应明确法官发问背后的深意,有针对性的回答问题,切忌繁琐、无条理。在开庭的各环节,律师应尽量表达简洁、条理清晰。只有能回答法官庭上提出的大多数问题的律师,才真正显示出了自己的专业和认真。此外,无论何时,律师都应该尊重庭审时每一位参与者—-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尽可能让法官接纳我们的观点。
(二)标准化的庭前准备流程
1、要了解案情,进行相关法律检索。
2、选择诉讼策略,需要思路清晰。案由的选择,找一个相关的案由,然后再确立相关的法律关系。诉请的提出,要明确,具体,可执行。
3、制定答辩策略,一是对事实及证据的充分的认知,二是对法律的专研和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充分了解当事人的主张。起诉阶段,核验案件的事实,按照时间或者事件的节点进行拆分,向当事人发问,根据
(三)庭审各环节要义
1、当事人陈述
明确诉请,概述故事框架,呈现争点,表达观点。答辩要点,听诉请事实是否有变,明确意见,概述观点。
2、举证质证
举证原则,以诉讼请求与要件事实为导向。以诉讼请求为导向,使法官明白所举示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以要件事实为导向,使法官感受与要件事实紧密相连的证据架构。
举证方法,简明阐述证据内容及证明目的。质证方法,围绕证据三性及证明目的明确发表意见。
3、参与调查
法官调查,发问的目的是消除疑问,确认事实;解析证据,分配举证;获取陈述,固定自认。回答问题原则:已核实,有证据的直接回答;未核实,不清楚的谨慎回答;尽量当庭回答,减少庭后回答。
4、法庭辩论
辩论回合:第一回合,全面描述骨架;第二回合,有针对性,重点细节,排除法官心中疑虑,避免重复,补充第一回合未提到的,对方说到的。
事实辩论:目的是使法官相信你的故事,方式是引导法官查阅证据,攻击对方证据,找出逻辑错误。
法律辩论:中心是围绕法官关心的争点进行,注意应附相应的法律,案例,知识等支持。
5、最后陈述
最后陈述说被打断没机会说的,最朴素的情理,最可能打动法官的,最能攻击对方的。如果没什么可说的,宁可不说。
6、参与调解
如果愿意调解,一定给出方案;如果不愿意调解,应坚定,明确;如果不确定,庭后及时回应。
一问一答环节
问:庭审时,有一个事实我们承认了既有利也有弊,这个事实法官是可以去调查清楚的,而且很容易调查清楚,庭审时我的观点是把这个事实告诉法官,与我同行的另一个律师不支持我的观点,说不要提及这个事实,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答:首先要考虑承认该事实对你的当事人利弊的大小。庭审时如果你们不承认法官很容易能够查清楚,那么我比较支持你的观点,因为法官对你诚信度的认可对于其自由心证的形成还是比较重要的。
问:起诉,答辩,辩论环节一直重复我认为比较重要的观点,但其他律师就觉得没必要一直说,我想通过重复来让法官记住我的观点,请问您比较支持哪种做法?
答:这个是分不同环节的,不同环节你要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主张,重心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不能每一个环节都用同一个句子来表达。
问:继承纠纷的案子,已经开完一次庭了,开完庭之后,对方调取了一个证据,显示当时被继承人还在医院里面量着体温,但是量着体温的病历我们也知道是假的,法官也知道是假的,因为很多人现在为了报销医疗,搞的人不在医院但是有病历,第二次开庭,应该怎么说才能保障我们的权利,请医院作证也是不可能的。应该怎么解决。
答:还是需要找一下相应的证据。就算法官内心相信你的主张,也得找证据给法官台阶下。
问:我开庭的时候发现一个现象,一般基层法院不总结争议焦点,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答:这时候可以提醒法官总结,也可以自己总结,对方一定会就你的观点进行碰撞的。有的基层法院也是会总结的。
问:法官喜欢什么样的文书,喜欢有文采的,还是喜欢简明扼要的。
答:一般法律文书更推崇简洁精炼。